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向阳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1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2.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3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3.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306)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4.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7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5.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0021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6.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006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7.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1)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8.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2)学费标准:13800元/年/生;
9.软件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3)学费标准:13800元/年/生;
10.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专业代码510207)学费标准:13800元/年/生;
11.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专业代码510209)学费标准:13800元/年/生;
12.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20601)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13.动物医学专业(专业代码410301)学费标准:13800元/年/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项目申请,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一) 吉林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高职单招:“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成绩由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志愿、总成绩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评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退档。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监督
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2559555。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zz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向阳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联系电话:0431-82552111
联系人:孙健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