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7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2.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3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3.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006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4.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1)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5.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6.软件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3)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从办学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协调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高职单招:“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成绩由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对所有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志愿、总成绩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评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zz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招生咨询电话:0431-82552111

联系人:孙健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55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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